(1)当铣刀材料为工具钢时,刀齿需经热处理,并须标注热处理硬度,如合金工具钢热处理硬度须达HRC60等。铣刀为硬质合金焊齿结构时,刀体钢材须经调质处理。
(2)刀齿前后面、套装孔、夹持端面等重要加工表面都应标注表面粗糙度,如刀齿前后面、套装孔表面Ra=0.8 ,夹持端面Ra=1.6 ,其他非重要加工面Ra=3.2等。
(3)铣刀两夹持端面应互相平行并与铣刀的回转轴线垂直。在工作图上可分别用两夹持端面相对回转轴线的端面圆跳动量表示,其值根据铣刀直径选取。当铣刀直径125mm以下时,圆跳动不大于0.05mm ; 直径140-180mm时,不大于0.08mm。径向跳动量意在控制所有刀齿回转时应在同一圆周上,对于一般铣刀应不大于0.01mm。
(4)铣刀采用静平衡还是动平衡,取决于工作转数n和铣刀的宽度与直径比η。根据有关资料,当n=4500rpm、η=0.2-0.5时可进行静平衡也可进行动平衡,最好进行动平衡,在铣刀技术要求中要写明铣刀许用不平衡力矩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