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木工电锯启动前,操作者应仔细检查刀轴、锯片是否固定,防护罩、制动装置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,木料上有无铁钉、铅丝头或其他硬杂
物,均无问题后方可开机,开机应空转2分钟然后工作。
2、 木材加工产生的尘屑量大,应及时清理,以免堵塞工作地点的通道,发生火灾。机械周围要经常清理,防止滑倒。
3、 工作完毕或临时停止工作进行维护检修或更换刀具时,都应切断电源,等待锯条、锯片完全停止。木制品及胚料应堆放整齐、稳妥。
4、检查确实锯齿折断率不超过总齿数的10%,锯片无裂纹,然后方可开机。开机时及加工材料时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站在工作区内。
5、进料必须紧贴靠山,不得用力过猛,遇硬节要慢推。接料要待锯片15cm。不得用手硬拉。
6、短窄料应用推棍加工,接料使用刨钩,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,禁止上锯。
7、操作要戴防护眼镜,站在锯片一侧,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,手臂不得跨越锯片。
8、如锯线走偏,应逐渐纠正,不得猛扳,以免损坏锯片。
9、在割零星材料及板皮等,如发现碎木块夹在锯缝里,必须拉闸断电停止转动后进行处理,避免碎片崩出伤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