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环境保护税法》助力涂企全面实现“油改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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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2017年的最后一个季度,距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,各个行业都进入了最后的调整转型阶段。VOCs 收费试点工作已开展两年有余,与之同步进行的,是“费改税”进程的整体推进,收费试点的经验将为“费改税”提供部分经验,助力延续“油改水”的大势。
从排污费到环保税,实质上是收入性质的转变和税务机关的介入,征管也就具备了强制性,对企业的改革和转型升级产生正向的影响。而企业多排污多交税,少排污则享受税收减免的原则,对企业的约束力具有了一定的弹性,能够激发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。
具体到涂装行业,“油改水”就成为涂料企业“应对”环境保护税的最佳途径。有数据显示,2015年我国水性涂料表观消费量约为171万吨,到2016年增长至189万吨。2017年上半年,新增涂料产能已达200多万吨。总体来看,截至2017年3月,涂料行业在建、投产及计划建设的项目中,有70%左右是水性涂料。
在征收标准上,环境保护税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来设置税额标准,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.2元~12元,相比VOCs排放税有了大幅提高,税费调节的作用将会凸显。对于排放不达标的溶剂型涂料企业,税项的提高将大大削弱其竞争力,加之各地已普遍运行相关环保政策法规,弃油向水就成为涂企的不二之选。
有数据显示,2010年及2014年全国VOCs理论排放总量为1363万吨和1700万吨,复合增长率为5.68%,总量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,预测至2020年,全国VOCs排放总量将达到2466万吨。
《环境保护税法》的实施,无疑是涂料行业“油改水”的临门一脚,将为涂料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,带来巨大的环保效应。